對防止接觸帶電部件,防水或防止接觸運動部件的不可拆卸零件,應有可靠的方式固定,且應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出現(xiàn)的機械應力。用于固定這類零件的鉤和搭鎖,,應有一個明顯的鎖定位置。在安裝或保養(yǎng)期間可能被取下的零件上使用的鉤搭鎖裝置,其固定性能應不劣化。
通過下述試驗確定其是否合格。
在安裝時,或在維護保養(yǎng)期間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,應在本實驗進行之前,拆裝10次。
器具處于室溫下進行測試。
施加本試驗與可能被拆卸的所有零件,不管其是否用螺釘、鉚釘或類似零件固定。
以最不利的方向施加力于零件可能薄弱的部位,并持續(xù)10s。但不得使用猛力。
如果部件的外形使其不會有軸向拉力,則不施加拉力,但要以10N力插入任何縫隙或連接處,然后以10N力將此試驗指甲向旁側(cè)滑移,但不得扭轉(zhuǎn),也不得作為杠桿使用。
如果部件的外形使其不會有軸向拉力,則不施加拉力,但要以10N力將試驗指甲插入任何一個縫隙或連接處,然后,通過一個環(huán)狀物,在部件取下的方向?qū)υ囼炛讣资┘?0N拉力,持續(xù)10s。
如果不見可能承受一個扭曲力,則要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事,施加一個下面給出的扭矩:
對主要尺寸小于或等于50mm的:2Nm;
對主要尺寸超過50mm的:4Nm。
當用環(huán)狀物拉試驗指甲時,還要施加此扭矩。
如果被抓持的凸出部分小于10mm,上述的扭矩要降低到規(guī)定值的50%。
零件應不成為可拆卸的,而且應保持其在被鎖定的位置上。
標簽:試驗,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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